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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庭长开夫妻“阴阳店”,敛财185万双双被公诉:该院今年已三名法官领导被公诉!

法眼君 烟语法萌 2019-05-15



一、英语老师华丽转身来的审判专家


近日,“廉洁长沙”通报了四起市管干部违规“提篮子”典型案例,其中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胡冬华利用职务影响通过配偶充当“法律顾问”谋取利益案。


根据通报,2013年至2017年,胡冬华利用担任法官职务便利,多次通过其妻子贺某与请托单位或个人在表面上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其实没有提供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服务,而是在相关案件审理上提供帮助,以“法律顾问费”、案件介绍费等名义,非法收受多家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财物共185万元。


胡冬华是2017年11月8日被通报查处的 。胡冬华,1969年1月出生,曾任雨花区法院办公室、研究室主任,长沙市中院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庭副庭长、研究室主任。2013年3月起任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审委会委员。


2018年4月28日,长沙县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分别对胡冬华、贺敏刑事立案,并当日逮捕。这是长沙县监察委移送长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胡冬华、贺敏系夫妻关系,二人利用胡冬华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2018年6月28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分别依法对胡冬华、贺敏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6年10月31日,《法制周报》刊文《从英语教师到审判专家 华丽转身17年--胡冬华 :厚德载“法”》,介绍胡冬华1999年从高中英语老师转身成为法官来,17年间主审案件400余件,参审案件近千件,无一错案,被评为“首届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首届全国涉外审判业务专家候选人”“长沙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




值得一提的是,胡冬华所在的长沙市中院,今年已有三名被提起公诉法办的领导级法官。另两位分别是原长沙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革强(早于胡冬华被查处)、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县级审判员陈永超(与胡冬华同日被宣布查处)。




二、“反贪卫士”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2017年5月8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革强因严重违纪接受审查。刘革强,1966年11月出生,曾任长沙市检察院反贪局、政治部、刑二处等部门工作,后升任开福区、长沙县检察院检察长,长沙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2012年11月至今任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17年9月14日,“廉洁长沙”通报调查结果,刘革强......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接受股份认筹资格并从中获利;违反生活纪律,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刘革强被“双开”,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月16日,刘革强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指定管辖由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经查,2005年至2017年,被告人刘革强在担任开福区、长沙县检察院检察长、长沙市检察院反渎局局长、长沙中院副院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相关案件处理、申请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619万余元


9月25日,长沙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列出:2002年至2017年期间,刘革强多次违规收受某投资公司总裁助理范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王某某、某建设集团公司董事长陈某某、某商业银行董事长王某等人赠送的红包礼金共42.6万元。2013年春节期间,刘革强接受商人潘某邀请携妻子赴香港旅游,产生旅游费用约1.6万元由潘某支付;2016年7月15日至22日,刘革强接受范某邀请,带情人吴某赴新疆旅游,产生旅游费用约2万元由范某支付。


百度一下刘革强,昔日的“荣光”夺人眼目,“全省检察业务专家”、“湖南省优秀青年卫士”、“全省十佳检察官”等荣誉称号,正义网上的《一片赤心耀检徽》,称他一身正气 ,疾恶如仇,是一个法律的忠实践行者、一个公平正义的忠实守护者;检察日报的一篇《“拼命三郎”刘革强》,把他塑造成为反腐事业艰辛付出、无怨无悔的检察系统英模人物。




三、包养情妇、违规建私房,既想当官又想发财


2017年11月8日,胡冬华被宣布查处的同日,长沙中院审委会委员陈永超也被宣布落马。陈永超,1963年11月出生。曾任望城县检察院渎侦局长、公诉科长,望城县雨敞坪镇镇长、党委书记,望城县法院副院长,长沙中院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2016年9月至今任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审判员。


2018年4月29日,三湘法纪网发布调查结果,陈永超......违反廉洁纪律,默许配偶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生活奢靡、贪图享乐,包养情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规建私房并获取拆迁补偿,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陈永超被宣布“双开”,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公诉。


2018年6月28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对陈永超受贿案提起公诉。审查查明,陈永超在担任长沙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民刑事案件审理、民事案件执行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通报称,陈永超身为司法机关领导干部,本应带头遵纪守法,带头捍卫法律尊严,却理想信念丧失、心无敬畏、目无法纪、底线尽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重践踏了司法的公平正义。长期亦官亦商,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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