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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美国陷阱》看“华为案”背后美国政企勾兑的“权力的游戏”

华略创智 2019-07-25


作者:凯风

来源:宁南山(ID:ningnanshan2017)

导读

近日,高通、谷歌、ARM、微软、SD联盟、wifi联盟、化工巨头陶氏等单位先后响应美国商务部号召,纷纷宣布其生产的所有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约束的产品,将对华为及其在全球的68家列入“实体清单”的非美国关联公司断供。连IEEE(国际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这样的学术组织,也因此禁止了华为系审稿人的审核工作。

美国从未如此“厚待”过一家科技公司,但类似的事情一直在上演。近日,法国阿尔斯通集团前高管在《美国陷阱》一书中,披露了美国利用各种看似“合理”的指控,致使公司能源业务被美国企业“强制”收购,以及美国利用《反海外腐败法》打击本国企业竞争对手的内幕。

 作者以亲身经历,揭穿了美国司法部门与资本集团间的利益输送和体系陷阱,真相令人咂舌。结合近日美国对中兴、华为的制裁事件,背后真相引人深思。


这是一篇短文。


周末花时间读了下法国阿尔斯通高管皮耶鲁齐写的《美国陷阱》。这本书目前在中国很有名了,法国阿尔斯通公司的高管皮耶鲁齐,因为在印尼项目中的行贿案件,被美国以《反海外腐败法》进行长臂管辖,在美国的机场被捕。最终的结果是,阿尔斯通公司被处以7.72亿美元罚款,同时能源业务被美国通用电气收购。法国失去了重要的工业资产,而皮耶鲁齐在被关押数年后,于2018年9月获释,写了这本书。


看这本书,能更加深刻地理解了一句话:法律是为国家利益服务的。

里面披露了很多东西:


1、美国司法部的起诉胜率高达98.5%,那么为什么会有如此惊人的胜率呢?

一个是辩诉交易,也就是检察官会利用美国法律的繁杂性,以大量罪名起诉被告。在皮耶鲁齐的案件里面,美国检察官就以10项罪名起诉,合计的刑期高达125年,给被告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而皮耶鲁齐只要认罪,那么一切顺利的话,只会有一项罪名成立(腐败同谋罪),刑期最多5年。


那么能不能不认罪呢?当然可以,但是后果就是高昂的专业辩护律师费用。在皮耶鲁齐的案件里面,其辩护律师告诉他,美国检察官搜集了其14年来的所有邮件记录,以及通过无间道手段获得的录音音频,各种物证高达150万件,专业律师全部分析完需要3年以及几百万美元。


而阿尔斯通公司也比较操蛋,给皮耶鲁齐的条件是,如果胜诉就支付辩护律师费用,如果败诉则由皮耶鲁齐本人承担,造成其进退两难。



所以美国90%的案件的被告都会放弃申辩直接认罪。

而量刑的宽松度之大,也超出他的想象。


在怀亚特监狱里面和皮耶鲁齐关系最好的一个囚犯,外号叫做运输机,美国检察官第一次提议监禁27年,要求他认罪,他拒绝了;


于是在关押1年之后,经过漫长的心理折磨,美国检察官第二次提议他认罪,条件是监禁14年;


在这之后继续漫长地监禁了一年,检察官第三次提议他认罪,只要在认罪书上签字,检察官承诺起诉书上的建议刑期不超过7年,于是他签字认罪,最终实际判了5年。


美国的法官一般都会按照检察官建议的刑期量刑。


在“运输机”这个例子里面,美国检方一开始提出的高额要价,然后通过在监狱漫长的等待折磨(通常长达几年)考验被告的心理,然后不断放宽认罪条件,最终迫使被告屈服。


尽管美国法律规定,在联邦一级的犯罪案件总,需要经过大陪审团(一个由市民组成的团体,通常为16-23人,由抽签决定)的批准检察官才能起诉,从理论上上讲,这会阻止不正当起诉,而实际上陪审团面对专业的检察官递交的各种海量证据,根本无从分辨,通常都会同意起诉,美国司法部的调查数据显示,2010年呈交到大陪审团的162351起案件中,只有11起被大陪审团否决。


高达98.5%的起诉有罪率,大大地超过其他国家的水平,这里面一定有很多人其实是可以无罪的,但是美国检察官都会强烈地倾向证明其有罪。


那么为什么美国的司法体系会如此强烈地逼迫被告认罪呢?


以皮耶鲁齐的案件为例,只要认罪,美国司法部就可以获得阿尔斯通的高额罚款,以及完成背后的美国通用公司对阿尔斯通的收购交易。

另外在皮耶鲁齐关押的这个怀亚特监狱,居然是一个私人监狱,是一家需要盈利的企业,从香皂、牙膏、毛巾到塑料水杯,都需要付钱。看电视图像免费,但是没有声音,如果要听声音,就需要在监狱的商店购买耳机或者收音机。监狱可以获得美国政府的补贴,同时大批的罪犯成为了监狱的盈利来源。


监狱背后的资本家和美国的检察官们有没有利益关系?简直不太敢想。


2、美国人的长臂管辖

《反海外腐败法》让美国政府自认为可以追诉任何一家公司,只要用美元计价签订合同,或者仅仅通过设在美国的服务器(例如谷歌的gmail或者微软的邮箱)收发、存储(甚至只是过境)邮件,就都能被美国管辖。


同时美国司法部的罚款标准,对于外国公司明显的高于美国本土企业,
1977-2014年,《反海外腐败法》只有30%的调查是针对非美国公司,但是支付的罚款总额占到了67%,也即是说,外国公司支付的罚款平均金额是美国本土公司的四倍以上。


在26个罚款超过1亿美元的企业里面,有21家是外国企业。


去年中兴事件,就有人拿出波音等美国企业曾经被美国政府罚款的例子,显示美国执法的公正性,例如下面这个标题的文章,去年就在中国网络上大量流传。



其实从大数据来看,并不是这样,明显的内外有别。


例如同样是违反美帝出口禁令,2016年中兴第一次被罚,因为出口民用产品交了9亿美元罚款,而波音是出口了敏感涉及军用的产品,最终罚款金额为6.15亿美元。


而2018年中兴的第二次被罚,则是根本没有出口任何东西到伊朗,因为给涉事员工发了年终奖,被美方认为违反了协议并且涉嫌欺诈,其实这是双方对协议理解的不一致造成的,中兴并没有违反协议的故意,结果就罚了14亿美元。


和美国检察官对自然人的起诉类似,对企业的诉讼也是采取同样的手段。一旦怀疑企业行贿,就会和涉案企业的首席执行官取得联系,一个选择是认罪缴纳罚款,99%的企业都会选择这条路;一个选择是企业反抗走诉讼(在皮耶鲁齐研究的几百个案件中,只有2个企业选择抗诉),但是这样风险很高。

更为有趣的是,在皮耶鲁齐的研究里面,美国司法部对于美国本土企业的反腐败诉讼,大部分时候是发生在该美国企业已经在海外被其他国家起诉之后,这个时候美国司法部出面对该美国企业进行诉讼,随后宣布收回“调查权”,由美国法院对该美国公司的情况进行处理,这样就可以减少该美国企业在海外被诉讼造成的经济损失。


实际上司法部对本国企业的起诉,反而成为了保护本国企业免遭外国高额罚款的手段。

另外一个是,在美国司法部对全球企业的起诉案例里面,一旦企业认罪,美国司法部在99%的情况下不到10天就发出罚款通知。


而阿尔斯通进行认罪谈判并达成协议后,美国司法部却拖到法国政府、当事公司均通过通用电气并购手续才开出罚单。


这不得不猜测为美国司法部把罚款金额作为一张牌,如果被通用收购那么就可以减少罚款金额,如果不批准被收购就开出高价罚单获取利润。


更为重要的是,阿尔斯通与美国司法部谈判时,通用电气的人居然一起参与。皮耶鲁齐认为
“美国司法部不是独立的,而是处于强大的美国跨国公司的控制之下”。

3、书中认为,2013年的棱镜门事件是个转折点。因为全世界发现,所有的美国公司,包括谷歌、脸书、微软、雅虎、美国在线和苹果等,全部在为美国政府分享信息。


看完以上的部分,我有一些想法:


第一点是,如果孟晚舟被引渡到美国,那么将会极为不利。


以皮耶鲁齐为例,一个跨国公司高管,被安排在重型犯监狱,这明显是一种故意。他在怀亚特监狱里面住的是4人监狱,跟一个越南罪犯和一个大块头黑人罪犯关押在一起,幸而两个狱友并不变态和暴力。


但是其他人未必有那么幸运,皮耶鲁齐一开始在监狱的公共浴室洗澡,就被人警告必须穿短裤和拖鞋,一方面是为了卫生,一方面是为了避免性侵。


美国方面可以通过各种手段进行心理和生理折磨,逼迫人认罪,这是一种煎熬。


另外就是,抗诉的成本会非常高,起诉罪名动辄就是数十项,每一项要自证清白面临极高的时间和资金成本,而一旦抗诉失败,将会面临海量罪名罗织下的漫长刑期,因此必须要阻止被引渡到美国,美国的司法体系设计就对被告极为不利,尤其是对弱者,可以说是任人宰割。

另外就是,罚款已经成了美国执法部门的重要收入来源,2017年的财富世界五百强,全世界每年净利润超过10亿美元的公司只有320家,也就是即使是世界500强,也有180家净利润达不到10亿美元的门槛。


我们参考下,光是中兴2018年就总共交了14亿美元的罚款。


在利益上,美国司法部门迫切地希望对华为和孟晚舟定罪。

第二点是,对谷歌之类的美国互联网企业退出中国要有更多角度的认识,中国国内一直有强大的声音认为完全是中国政府的问题,是控制言论。


关于言论方面,我自己深有体会,我认为其实可以更开放,就不展开讲,然而言论这只是事情的其中一面,还有另外一面。


不管是从2013年的棱镜门事件,还是2019年发生的华为断供事件,都可以看出,不管是提供情报给美国政府,还是对华为的元器件断供,美国企业执行美国政府的法律是非常坚决的,响应速度非常快,完全的执行美国的长臂管辖。

也即是说,他们认同在中国的分支企业也必须接受美国法律的管辖。而在中国,中国政府是坚决不接受和承认美国的长臂管辖权的,而是要求在华美系企业按照中国政府和法律的要求接受监管,以保证国家安全。这样中美两国的法律就出现了冲突。

最为简单的,如果美国政府要求中国谷歌共享信息,按照美国法律谷歌是应该要提供的,按照中国法律谷歌中国把信息提供给美国则是违法的。


而美系谷歌等企业选择遵从美国法律,不愿意接受中国政府的监管,退出中国市场,是其自主选择行为。


还有人夸奖谷歌不作恶,总不能说提供信息给美国政府就不作恶,提供信息给中国政府就是作恶,这就是双重标准行为了。


这方面中国其实已经比美国更加宽容了,毕竟谷歌曾经长期在中国是可用的,而华为在美国从来就没有被允许大规模应用,即使华为愿意保证不向中国政府提供情报支持。


现在美国企业对华为的断供行为,其在中国的分公司和工厂也全部不折不扣地执行了。其中谷歌对华为的全球暂停服务事件,华为声明是在中国不受影响,因为中国市场并不使用谷歌的地图、邮箱、youtube等各种生态。


如果当年谷歌继续在中国提供各种服务,旗下生态成为中国的主流,今天谷歌中国必然也会接受美国政府的长臂管辖,对华为暂停服务,那么对华为的打击就大得多了。


当年中国政府的坚决行为,反而在今天保护了中国顶尖企业,这恐怕也是没有想到的。


延伸阅读

“昨天是阿尔斯通,今天是华为,明天又会是谁?”——《美国陷阱》作者、前阿尔斯通高管皮耶鲁齐访谈录


这是《美国陷阱》作者、前法国阿尔斯通公司高管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的资料照片。新华社发


作者:新华社记者唐霁 应强

来源:新华社


2019年初,由前法国阿尔斯通公司高管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和一名法国记者合著的《美国陷阱》一书在法国出版,引起巨大反响。该书以皮耶鲁齐的亲身经历揭露美国政府打击美国企业竞争对手的内幕。


皮耶鲁齐2013年在美国机场被美国联邦调查局逮捕,并被起诉入狱。之后,美国司法部指控皮耶鲁齐涉嫌商业贿赂,并对阿尔斯通处以7.72亿美元罚款,阿尔斯通的电力业务最终被行业内的主要竞争对手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收购。


皮耶鲁齐近日在巴黎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他在出版《美国陷阱》这本书前犹豫了很久,但现在并不后悔,“我认为我的经历有助于让企业管理者、员工和政治家们清醒地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问:你为什么要写《美国陷阱》这本书?


答:我在法国阿尔斯通公司工作了22年,是电力和轨道交通设备领域的全球专家。自2011年以来,我负责管理锅炉部,该部门雇用了4000名员工,实现了14亿欧元的营业额。


阿尔斯通的战略是将该部门与中国上海电气集团的锅炉业务部门合并为合资企业,从而成为该领域的全球领导企业。我被任命为该合资企业的首席执行官,并于2012年8月与家人一起搬到新加坡,创建总部并完成两个公司之间的谈判。


在定居新加坡8个月后,我飞往美国出差,在纽约肯尼迪机场下飞机时被美国联邦调查局逮捕。美国司法部在没有通知我本人的前提下,于2012年11月起诉我违反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并指控我参与了2003年4月在印度尼西亚的一起与阿尔斯通有关的腐败案件。


这本书描述了我如何入狱、美国司法部如何利用指控我向阿尔斯通收取巨额罚款,并导致阿尔斯通的电力业务被最大竞争对手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收购。


问:你认为“美国陷阱”的本质是什么?


答:我在书中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了详细分析,“美国陷阱”就是美国利用其法律作为经济战的武器,削弱其竞争对手,有时是为了低价收购竞争对手。


问:书中讲述美国利用国内法打压阿尔斯通,美国以何种手段达到这一目的?


答:2013年,阿尔斯通已被美国司法部调查3年多,但当时阿尔斯通首席执行官柏珂龙决定不与美国当局合作。美国人失去了耐心,决定逮捕我,以此向阿尔斯通首席执行官传递一个明确信号:如果你继续不配合,你将是下一个进监狱的人。


恰恰在我被捕后,阿尔斯通开始与美国司法部全面合作。为了自保,首席执行官背着法国政府及阿尔斯通管理层的大部分人,通过秘密协商,将包括电力在内的公司四分之三业务卖给美国通用电气公司。


问:你为何在书中说,你的经历反映了美国把“法律”和“道德”作为经济战武器发起打击法国和欧洲的秘密战争?


答:美国希望控制整个世界的贸易。为此,冷战结束后,它重新定位了自己的情报机构,侧重于收集经济情报和秘密监视竞争对手,就像斯诺登所揭发的那样。


它还打着道德幌子,针对它的国外竞争对手设立域外法,比如《反海外腐败法》。这部法律1977年出台,但此后20多年没有被用过。1998年,美国决定把它变成域外法。


比如,只要外国公司用美元交易或者公司使用了服务器在美国的邮件系统,美国就认为他们对这个公司及员工所做的一切有了司法管辖权。美国还向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施压,让其所有成员从1998年开始要求出口企业遵守《反海外腐败法》。


随后,美国2001年颁布《爱国者法案》。该法案经2005年修订后,允许美国情报机构在工业领域开展经济间谍活动,从此《反海外腐败法》得以应用,美国司法部主要针对欧洲公司展开行动。


迄今为止,已根据此法缴纳罚款超过1亿美元的29家企业中,15家是欧洲企业,而美国企业只有6家!自2010年以来,仅法国公司因违反美国域外法就给美国国库支付了近140亿美元罚款。


问:美国的迫害给你的家庭和个人带来什么影响?


答:我在美国的监禁期超过25个月,其中包括14个月被关在高度警戒的监狱。这期间,我只隔着玻璃见过我妻子两次,我见不到我的4个孩子。我被监禁期间,阿尔斯通在美国司法部要求下以“放弃职位”为由将我解雇。我的职业生涯被毁了。


问:美国打压中国企业华为,对其实施“科技禁运”。你怎么看美国政府频频在国际事务中实施单边制裁和“长臂管辖”?


答:通过收购阿尔斯通,美国已获得维护所有法国核电站的权力,这些核电站提供法国75%的电力。由于没有一手资料,我无法评论华为事件的实质。但我们可以看到,美国当局对华为采用的策略非常类似于针对阿尔斯通的策略。


从背景看,当然还有美国对中国发起的贸易战,特别是5G技术,众所周知,华为已领先竞争对手。美国总统特朗普对此毫不隐瞒。


真相路人皆知,任何人都无法忽视美国将法律作为经济战争武器的事实。所有国家都应团结起来,抵制美国的单边主义。


昨天是阿尔斯通,今天是华为,那么明天又会是谁?现在是欧洲和中国做出回击的时候了。


———— e n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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