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司法拍卖与变卖 你能分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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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
(主要指动产、不动产)
处置的流程,
总体上分为查封、评估、
司法拍卖、变卖、以物抵债等流程。
今天,
小编来给大家讲讲
关于司法拍卖与变卖的那些事,
搬好小板凳,我们开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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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
司法拍卖,即人民法院在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依法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财产,对外委托评估机构对财产进行评估,公开处理被执行人财产,以清偿申请执行人债权的强制执行行为。
其中拍卖又分为
一拍、二拍,
那么二者又有什么不一样呢?
1
时间不同
INTRODUCE
只有标的物第一次司法拍卖(一拍)流拍,法院才会在三十日内安排在同一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再次拍卖,即所谓的二拍。
2
价格不同
INTRODUCE
一拍的起拍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则要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按照法律规定,一拍起拍价不能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七十;而二拍价格是在一拍的基础上通常会进一步降低,但降价幅度不会超过一拍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
变卖
变卖,是指同一标的房产两次司法拍卖都流拍后,法院通常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在该司法拍卖平台上对标的进行变卖。不同于司法拍卖的竞价周期为48小时,变卖期则会长达60天,但变卖期间,有竞买人出价,变卖期会立即缩短为24小时竞价周期。必须注意的是,参与变卖需买受人交纳变卖价全款,而变卖价则是二拍的起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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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银行与孟某、于某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法院调解,双方在诉讼阶段自愿达成协议,若孟某、于某在约定期限内仍未还款,某银行有权向法院申请对被告贷款抵押物(位于通化某处一门市房)进行拍卖。调解书生效后,二人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了孟某、于某所有的门市房,并委托评估机构对该门市房进行评估,评估价为364759元。考虑到本案欠款本金及利息的实际情况,合议庭成员合议一拍房屋降价20%,即29180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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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拍,该门市处于流拍状态,合议庭在一拍的基础上,又降价20%,即233445.76元。
经过二拍,无人接手该房屋,二拍流拍。
后经某银行的申请,要求对该门市房进行变卖,在公告期15天过后,买受人王某于2020年11月30日以二拍价233445.76元全款的最高价竞得该门市。
至此,该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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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网络司法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起拍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七十。
第二十六条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流拍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再次拍卖,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再次拍卖的起拍价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次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再次拍卖流拍的,可以依法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变卖。
第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平台以变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参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