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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就是招黑不止,这样的照片不光不能发,连拍都不该拍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2-04-29


昨天发了一篇文章,刚发出去,事主就找上门了,称其所发的图片已经第一时间删除了,也知道不应该如此,文章对他应该很大,希望本号尽快删除。不能因为自己文章害了别人,避免被认为是拿别人的大意刷自己的流量,尽管写了一大通,还是当晚即删除了。

指向具体人物的文章可以删除,但对事不对人的某些话,却不得不说。下面是其中网传两张照片中的之一。照片中亲密状的两个人,一个着法袍,一个着律师袍,不管是谁看到,都会遐想无限。



有人说是同是法律职业的夫妻俩秀恩爱,有人说是拍影视剧需要剧情需要,也有人网购的服装拍cosplay。不管是那种说法或是那种解释,只想说,法律人将这种照片发布出来,本就是错误的,甚至拍这种照片,本身就是错误。

昨晚,有位长期自拍律政剧的律师网友,跟烟语君聊起这起律师袍和法袍同框照片风波称,他也拍过很多的律政剧,作为剧情需要也用到过法袍、律师袍,但绝不会拍这种剧照,更不会让引人歧义的剧照流传出来。因为他知道,这样的照片,只会贻害法律界,造成公众对于法律圈的异议。

常识而言,法袍与律师袍并不是什么日常服饰,两者同时展现的场所,应该只有在法院开庭的时候,才会同框出现。细看两张照片,两人或拉手,或抱胳膊,亲密状公开展现,且无工作场所背景,着装应该经过精心准备专为拍摄照片所备。故,分析可知,要么是两人日常关系亲密,经过精心准备拍摄职业装合影,要么对方的着装与真实身份不符,摆拍而已。


法袍,法官袍,系法官权威和职业形象的代表,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制式服装。2002年1月24日,最高法院专门出台了《人民法院法官袍穿着规定》其中规定,法官在下列场合应当穿着法官袍:(一)审判法庭开庭审判案件; (二)出席法官任命或者授予法官等级仪式。法官在下列场合可以穿着法官袍;(一)出席重大外事活动;(二)出席重大法律纪念、庆典活动。同时规定,法官在以上情形之外的其他场合,不得穿着法官袍,其他人员在任何场合不得穿着法官袍。


根据以上规定,法袍是法官的专属着装象征。即便是法官,除了开庭或有限的必要场合,法袍也不得在其他场合穿着,更不能如照片里这样光腿穿着。2013年的《人民法院审判制服着装管理办法》规定,不得穿着审判制服从事与法院工作性质和工作人员品行不符的活动。


对于律师而言,社会上、法律圈有一种不良的社会现象,那就是当事人、法律从业者,包括某些律师在内,委托或承接案件以跟法院领导、承办法官私人关系好坏,来决定是否委托代理,炫耀自己的办案能力。


虽然都是法律出身,平常工作环境决定了接触颇多,尤其是近些年律师、法官、检察官皆为法律共同体的声音呼声一直很高,然而,律师跟法官的非正常交往,一直为社会人士及政纪规章所警惕和严令禁止。为何?这是由两者的法律地位和利益立场决定的。


有人曾经说过,法官一旦跟律师利益结合体的走到一起,即使裁判结果上无可挑剔,但在另一方当事人眼里,案件已经属于不公之列。在法律界内部,两张照片的曝光,迅速引发法律圈的反响可见,法律界对于律师跟法官之间关系接触保持着何等的警惕。


近些年,很多的法检官、公职人员离职进入了律师行业,其中的一些人,可能是出于宣传的需要,也可能是迎合社会需求,动不动的就宣扬自己之前的工作资历和司法资源,以此来招揽案件。此前不久法院离职的某律师公开发文宣扬自己的司法资源,再到某大型律所微信群里公开发布自己执法资源,都引来了一片的谴责声,就是前车之鉴。


烟语君有很多的法检官离职网友,聊天及交往得知,炫耀司法资源承揽承办案件的,只是很少的一部分人。大部分法检官离职的网友,本身就是厌倦了司法勾兑,不愿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而选择离职的。客观的司法阅历摆在那里,他们本身就具有社会律师无法比拟的司法经验,完全不用靠司法勾兑就可以轻易的判断分析出案件的法律走向。这部分人加入律师队伍,无疑应该是维护当事人权益,丰富律师各界力量、推进社会法治进程的好事。


烟语君有位法官离职的网友,他在离职前,就将自己的法袍留在了单位,理由是,法袍只属于在职法官,既然已经不在法院工作了,再保留法袍,不管是被人拍照还是自己怀念拍照,都不免让人歧义。离职以后,他就给自己立下规矩,凡是曾经工作过的法院案件,即使咨询提供建议,都刻意进行避免,更不要说跟昔日的同事打招呼了。


能靠自己的法律业务获得社会认可,为何要厚着脸去充当司法掮客?如果真的觊觎司法掮客的暴利,不离职的拥有保护色去以权谋私,还有什么必要离职呢?离职的法检官能够走上律师行业的,多是此前的司法中坚力量,其中的绝大多数,都是因为信仰法治,想着遵规遵矩赚取法律服务费的。然而,因为离职法检官中的某些人,甚至是不是其中人员的抹黑,让离职法检官,几乎成了司法勾兑的代名词,成了这次全国政法教育整顿的重点对象。



比方说,此前的海南高院原副院长受贿案件中,参与行贿的律师多达18人,其中只有少数几个是具有司法离职背景的,可到了这次全国政法教育整顿,离职的法检官成了律师队伍整治中人人被要求一一核查过关的重点对象。在有的地方,凡是离职法检官,代理过的每起案件都要进行申报,通过裁判文书网的大数据进行一一筛查核实。这是不是因为少数人的抹黑,全体人员需要吃药的例子?


还手拉手,不知道发以上照片、拍以上照片的法律业者,是出于什么心理,有没有想过,你们的这种行为,会对他人,其他的法律业者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会让社会层面如何如何看到法官、律师之间以及兼具两者身份人员之间的关系和职业形象?制式服装在身,就不是代表个人行为,要对他人负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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