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法官“群主”将律师踢出微信群成了被告,案件移送管辖

烟语法萌 2019-07-03


昨天,一则#将成员移出群聊群主成被告#的消息引发讨论!原告请求判令被告重新邀请原告进群、被告道歉并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据澎湃新闻报道,山东平度市人民法院一庭长因将微信群成员移出群聊成被告,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柳某某与刘某某一般人格权纠纷民事裁定书”披露了这一案件。



该裁定书显示,原告柳某某与被告刘某某人格权纠纷一案,平度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22日立案。


柳某某诉称,原告在微信群“诉讼服务群”内发言时,被该微信群群主刘某某移出群聊,至今无法进入该群。请求判令被告重新邀请原告进入微信群“诉讼服务群”、被告连续三天在该微信群内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平度市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因被告刘某某系该院立案庭庭长,该院不宜行使管辖权。报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平度市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的理由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莱西市人民法院审理。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事发:律师被踢出交流群,起诉告群主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2019年1月22日,律师柳孔圣发现自己被群主移出了一个叫“诉讼服务群”的微信群,他希望同行能把他再次拉回群里,但未果。几经周折后,柳孔圣自拟诉状将群主告上平度市人民法院。


北青报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律师柳孔圣,他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


柳孔圣说,他之前是平度市的一名法官,在法院工作了10多年之后开始转行,几个月前正式成为一名律师。


“为方便律师、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就法院的立案信息进行交流,平度法院有一个‘诉讼服务群’,我在几个月前进入这个群里。”柳孔圣律师说,1月22日,他在群里发了一个质疑警方执法的帖子截图,随后和群主发生争执,就被踢出了这个微信群。


柳孔圣晒出的立案证据 北京头条 图

柳孔圣说,他在平度法院当法官的时候,和这名姓刘的立案庭庭长是同事关系,“微信群本来是方便大家工作交流之用,踢出去之后我的工作可能会因此受影响,所以我就起诉他了。”


柳孔圣认为,这名法官的行为是将法院公共资源当成了个人地盘,把服务对象当成管理对象,剥夺了律师应该享有的接受公共服务的权利,在公共场合损害了自己的声誉。


北青报记者从柳孔圣公布的相关材料里了解到,平度市人民法院已经向柳孔圣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正式受理此案。不过,这个“诉讼服务群”目前已经解散。



而一名当时和柳孔圣同时在“诉讼服务群”的群友告诉北青报记者,“诉讼服务群”是平度法院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联系律师、交流案件信息所建,当时柳孔圣在群里发布了和案件交流无关的信息,被群主制止之后,柳孔圣不听劝告,导致出现了后来的“被踢”事件。至于因为此事应不应该走上法院,因为每个人的感受并不一样,所以无法评论。


对于此事,记者尝试联系被告当事人平度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刘法官,刘法官是“诉讼服务群”原群主,但他拒绝了采访要求。


法萌君语:文中律师认为,像被踢出微信群这样的小事,根本不值得打官司,法院也没必要管,甚至还引用了“法律不理会琐碎之事”来引证。对此观点,我是不赞成的。所谓法律不理会琐碎之事,是讲法律条款不能太琐碎,不可能规定的面面俱到,根本不是司法不受理“琐碎之事”的意思。

曾经有人为了两元钱的地铁票起诉地铁公司,两元在大多数人看来不过是“琐碎之事”,起诉得不偿失,但在起诉者看来,两元钱事小,但里面的规则和道理价值巨大,多社会影响价值巨大,何来“琐碎”之意?

综合来自北京青年报、澎湃新闻等

        往期文章:“过度维权”还是“敲诈勒索”?奶粉致女儿肾结石索赔三百万被判敲诈勒索,出狱后申诉再审改判无罪


        往期文章:最具担当的公安《证明》,尽显人性的美丑善恶


        往期文章:路虎车主维权:不仅拿回121万购车款,还获赔400多万!


        往期文章:交通部新规:执法人员以“钓鱼执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本号法律支持:姜效禹,山东烟台人,从事法院工作十六年,现山东智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微信号:sdyt86,立足烟台诚交各界好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