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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大数据:离婚案件多数原因究竟是不是“婚外情”?

烟语法萌 2019-05-15


2月15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晒出了2018年浙江省的离婚纠纷司法大数据:




根据司法统计,2018年,浙江全省法院离婚纠纷案件共有近5万(49804)起。


有34.21%的离婚纠纷因生活琐事而造成!


30.16%因分居而造成,成为离婚的第二大原因。


另外,感情基础薄弱、家庭暴力、性格差异、缺乏沟通等等都是造成离婚的因素。



离婚时,最多的牵挂不是房子,不是车子,而是孩子。抚养权归属成为最大的请求。



司法大数据还显示:婚后2-6年成为离婚的高峰期。



提出离婚的,25岁之前女性占了大头。30岁以后男女逐渐接近,到了55岁以上则是男性居多,呈现出一种“剪刀差”现象。



另外,浙江高院还特别提醒了那种一方深陷另一方别有企图的感情——谨防网恋诈骗!



感情深,骗得狠,司法大数据又一次显示:社交平台诈骗成为网络诈骗主流。


社交平台诈骗通常从熟悉的人物关系下手,其中有很大一部分为网恋诈骗。


2015年年底,浙江松阳的王先生在微信上认识了一个昵称为“七里香”的“女孩子”,并与之在微信上开始了一段长达三年的网恋。


从2016年开始,“七里香”就以自己受伤住院、父母生病、弟弟结婚、弟弟开车将人撞伤需要赔偿等理由再三向王先生索要微信红包。


对于这个从未见过面的“女友”的要求,王先生不曾多想,全都一一照办。三年间,他通过银行转账、微信红包等方式先后给对方转去近50万元。


直到王先生家里经济出了问题,妻子追问他钱去了哪里,王先生才开始紧张起来。


回想这三年间发生的种种,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赶紧向公安机关报了案。2018年7月,“七里香”被抓了。让王先生怎么也想不到的是,跟自己相恋了三年的“七里香”竟是男儿身!


最终,“七里香”因诈骗罪被松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5万元。


恋爱虽好也要眼见为实。千万不要把情人节变成“情人劫”。


最后,浙江省高院发声:婚姻请慎重考虑,家庭请耐心经营,不到万不得已,司法大数据不需要你的“贡献”。



但是,北方的北京法院却给出了不一样的离婚案件司法大数据结果。


3月7日,北京市一中院《涉妇女权益保护家事案件审判工作通报》中所提及的近五年来婚姻家庭关系中呈现的特点和趋势。


涉妇女权益家事案件量持续上升


一中院团河法庭作为家事案件专业审判庭,自2014年至今已审结含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在内的家事案件共计3500余件,其中涉妇女权益保护类案件数量在近5年来持续上升。


2014年,一中院团河法庭共审结各类家事案件559件,2017年已达736件,2018年攀升至819件。同时,家事案件中一方或双方诉讼主体往往人数众多,矛盾多层次交织,所涉利益复杂多样,身份、财产、情感利益相互叠加,审理难度相对较大。


此类案件中,身份关系与财产关系的叠加使得其中所涉及的法律涵盖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众多领域,且裁判难点更多体现在情与法的平衡与对抗上。


女性离婚案 7成涉及伴侣婚外情


法院通报显示,一中院近年审结的离婚案件中,有四成以上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主张对方存在家庭暴力或婚外情、婚外同居等情形。其中,女方主张男方存在婚外情或者家庭暴力的比例分别占到了70%和85%以上,客观上反映出女方在感情生活中仍然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


此外,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对方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案件数量占到案件总量近30%,其中,男方在外举债并要求女方共同承担债务的情况占73%,而这其中有一部分并不存在“夫妻共债”的事实,可见婚姻关系中的女方存在较大的“被负债”风险。


司法实践中,部分女性在离婚诉讼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此类赔偿集中于违背忠实义务和家庭暴力两类。经调研发现,以上两类过错行为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婚姻基础薄弱、社会压力大、夫妻双方地位失衡、家庭观念淡漠、缺乏责任意识等。



70后、80后女性离婚占比较高


一中院近五年审结的近1200件涉及2000余人的离婚案件显示,各个年龄阶段中均有部分女性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其中当事人为50后的有186人,占比8%;60后有398人,占比16%;70后有806人,80后有873人,合计占比超过70%。反映出当前70后、80后女性与其他年龄阶段相比更容易出现感情危机,进而导致家庭解体、人身财产利益和精神生活都受到严重影响,甚至个别引发刑事案件,危及人身安全。


法官提示:婚姻保卫战 证据最关键


法官认为,由于家事案件所涉事项的隐蔽性和当事人身份上的密切关系,受侵害女性保留证据的意识不强,部分女性法律意识淡薄,举证能力欠缺,维权时难以提供有力证据。


部分涉家庭暴力案件中,绝大多数女性只有自己口头陈述或简单的就诊记录,难以确认伤害系家庭暴力所致;涉婚外情案件中,55%以上的当事人只能提交有暧昧语言的聊天记录、亲密合影,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涉继承案件中,很多房产建造时手续不全,甚至历经数十年多次翻建,权利主体并不明确,当事人亦无法提供相应证据。


这些事实的查证将直接影响案件的审理结果和实质公正,甚至直接关乎妇女的基本生活保障,但许多女性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单一、片面,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法院一般不予采信,对权益实现造成极大障碍。


综合中国普法、新京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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