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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 | 2020年中国十大刑事案件评选 诚邀您参与投票


“2020年中国十大刑事案件”评选



2020年,在刑事法治领域,出现了一系列影响中国刑事法治走向的大案要案,对当年最具影响力、最受关注的刑事案件进行回顾,实际上也是对刑事法制发展进步的肯定。近期,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组织选出了2020年20个具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现诚邀各院校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投票选出“2020年中国十大刑事案件”。

回顾2020年,您最关注哪些刑事案件?请您投下宝贵的选票!投票截止至2021年1月8日00:00,投票通道请见文末。


01

一、 张玉环再审无罪案

1995年1月26日南昌市中院判决,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张玉环不服,向江西省高院提起上诉。1995年3月30日,江西省高院作出刑事裁定书认为,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审刑事判决,发回南昌市中院重审。2001年11月7日,南昌市中院作出了和原一审相同的判决结果,随后张玉环再次提起上诉。2001年11月28日,江西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终审判决后,张玉环及其家人持续申诉,2019年3月1日,江西省高院对张玉环案作出再审决定,该院认为张玉环提出的申诉理由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决定由江西省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在被羁押26年8个月后,2020年7月9日上午,江西省高院对张玉环被指控杀害两名男童案进行了开庭再审,法庭上检方建议法院改判张玉环无罪。

目前张玉环是国内已知被羁押最久的疑案当事人。


02

二、 张志超再审无罪案

2005年1月10日,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一名女生突然失踪。一个月后,2月11日14时04分,该校一名老师报案称:“宿管科工作人员在校内打扫卫生时,在教学楼西侧三楼一停用的厕所内发现一具尸体”。接警后,临沭县公安局分别报告市公安局、县政法委,并汇同县检察院赶赴现场,认定此尸体是已失踪一个多月的女生高某。根据该校高一学生杨某振和王某波等人的证词,警方认为该校学生张志超有重大作案嫌疑。2006年3月6日,临沂中院判决“张志超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1年,张志超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见中突然开口喊冤,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从此,马玉萍开始为儿子四处申诉。2017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张志超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2019年12月5日,“张志超案”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经过4个多小时的审理,出庭的检察员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方提出疑罪从无,但法院未当庭宣判。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再审宣判,张志超无罪释放。


03

三、 余金平交通肇事案

2019年6月5日,晚上21时许,被告人余金平 酒后驾驶白色丰田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北京市门头沟区河堤路1公里处时,车辆前部右侧撞到被害人宋某致其死亡, 撞人后余金平驾车逃逸, 擦拭车身血迹,回现场观望,之后逃离。另查,被告人余金平案发前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纪检干部。鉴于余金平自愿认罪认罚,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提出了判三缓四的量刑建议。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未予采纳量刑建议。法院认为:余金平肇事后逃逸,意图逃避法律追究,主观恶性较大;鉴于自首,初犯,得到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处余金平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2年。

门头沟区检察院随即抗诉,理由是: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不是属于明显不当,法院应当采纳量刑建议。余金平本人也上诉。二审的北京市一中院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但认定余金平的行为构成自首并据此对其减轻处罚,以及认定余金平酒后驾驶机动车却并未据此对其从重处罚不当;驳回了检察院的抗诉,余金平的上诉,改判有期徒刑3年半。


04

四、 残疾按摩师反杀案

2018年9月18日2时7分许,被害人吕某酒后来到抚顺某足疗休闲馆,持手机在门外敲门。被告人于某某在该足疗休闲馆一楼足疗室的足疗床上休息,被敲门声叫醒。被害人吕某在店外敲门称要进店足疗,于某某未给其开门,吕某在门外推动上锁的大门,欲进入店内,于某某返回足疗室取出折叠尖刀返回,并在客厅门口掰开折叠尖刀。此时被害人推拽开大门,通过门厅并扒开门厅与客厅间的屏风,于某某持折叠尖刀刺中吕某腹部一刀,致其倒地。在二楼休息的丛某某、王某某听到声音来到一楼并拨打120及110,后于某某随120救护车将吕波送至抚顺市矿务局医院,并于医院内逃离,被害人吕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害人吕某于凌晨二时许,不顾被告人于某某的劝阻用力推拽已经打烊的足疗室大门,强行进入一楼门厅,被告人于某某针对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持刀攮刺被害人腹部一刀,并致被害人死亡。被告人于某某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05

五、 王书金强奸杀人案

2020年11月24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理的被告人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案进行公开宣判。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书金于1993年11月29日强奸并杀害被害人张某芬、1994年11月21日强奸并杀害被害人刘某某、1995年农历八月初的一天强奸并杀害被害人张某芳、1995年农历七月下旬的一天强奸被害人贾某某后杀害未遂。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书金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应依法数罪并罚。王书金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情节及后果均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虽有自首情节,亦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王书金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遂以被告人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对附带民事部分依法作出判决。


06

六、 赵正永贪污贿赂案

2020年7月3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中共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受贿案,对被告人赵正永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赵正永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赵正永利用担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陕西省人民政府代省长、省长、中共陕西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等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7亿余元。其中2.9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


07

七、 文民“无房”贪腐案

2020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国防科工办原主任、经信委原副主任文民因犯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滥用职权罪,一审获刑18年。在其诸多违纪违法事实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他坐拥36套房产,却对外谎称无房,靠租房度日。

2018年6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文民立案审查调查。此后,随着专案组深挖细查,加上文民自己的供述,陆续发现其拥有大量房产,分布于北京、海南、珠海、青岛、威海、包头、呼和浩特及澳大利亚等地。经核实,文民实际拥有房产36套,其中,在包头任职时购买19套,在阿拉善盟任职时购买5套,在自治区发改委等任职时购买12套,购房支出3700余万元。



08

八、 “玛莎拉蒂”肇事案

2020年,11月6日,备受关注的河南省永城市玛莎拉蒂撞宝马案一审宣判,醉酒驾驶玛莎拉蒂的谭明明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无期徒刑。

2019年7月3日19时许,被告人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到永城市一烤串店聚餐饮酒。聚餐结束后,22时22分许张小渠曾电话联系代驾,在代驾到来之前谭明明驾驶“豫NE5XXX”号牌玛莎拉蒂莱万特越野车,载着刘松涛、张小渠离开,沿永城市区多条路段行驶,在连续剐蹭停在路边的六辆汽车后,又与对面驶来的一辆传祺轿车和停在路边的一辆大众速腾轿车相剐碰,谭明明因车辆无法通过被迫停下。

被撞车车主及周围群众上前劝阻,刘松涛和张小渠让谭明明赶紧离开。谭明明不顾群众劝阻,强行驾车逃逸,至东外环路和永兴路交叉口时,高速追尾正等待通行信号的“豫N01XXX”宝马轿车,致宝马轿车起火燃烧,造成车内人员葛某某、贾某某当场死亡,驾驶员王某某受重伤。


09

九、 潜逃者暴力袭警案

2020年7月6日上午10时许,江苏省淮安市公安机关经工作发现,一名网上通缉逃犯在淮安市生态文旅区一居民小区内活动,遂安排五大队民警王某、王某某和辅警安某某、吴某前往开展线索核查工作。民警在核查过程中,突遇网上通缉逃犯马洪兵(男,52岁,淮安市生态文旅区人)、马伟兵(男,56岁,淮安市生态文旅区人)持刀行凶,造成一名民警、一名辅警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牺牲。

2020年7月17日,该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马伟兵、马洪兵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被淮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2020年8月14日,该案犯罪嫌疑人马伟兵、马洪兵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由淮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8月27日下午,该案在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法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2020年11月24日上午,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以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马伟兵、马洪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0

十、 民航总医院杀医案

2019年12月4日,被告人孙文斌及亲属将其母孙魏氏送至民航总医院治疗。因孙文斌不满医生杨文对其母的治疗,怀恨在心、意图报复。2019年12月24日6时许,孙文斌在急诊抢救室内,持事先准备的尖刀反复切割、扎刺值班医生杨某颈部,致杨某死亡。2019.12.24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9.12.27检察院批准逮捕;2019.12.30移送审查起诉;2020.01.03检察院提起公诉;2020.01.16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孙文斌故意杀人一案,一审当庭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孙文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文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处罚。孙文斌作案后报警,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应依法认定为自首。鉴于孙文斌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杀人手段特别残忍,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当庭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从刑事立案到一审宣判,只用了24天。


11

十一、 李建雪医疗事故案

历时8年的迎来终审。2020年6月11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宣判长乐市妇产科医生李建雪无罪。

2012年1月1日,产妇陈某在福建长乐市医院顺产7小时后死亡。次日,长乐市公安局以涉嫌“医疗事故罪”对此立案。福建省、福州市两级医学会在未对产妇进行尸检的情况下,认为医方对病情认识不足,抢救措施不力,与患者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该案件被认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2013年1月,李建雪被吊销医师执业资格,开除党籍。当年9月,长乐市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李建雪等三人涉嫌医疗事故罪,向长乐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2017年12月4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建雪犯医疗事故,免予刑事处罚。一审宣判后,李建雪不服,提出上诉。


12

十二、 百香果女孩再审案

2018年10月4日,广西灵山10岁女童杨某某卖百香果回家途中被同村男子杨光毅使用残忍的暴力手段强奸后死亡。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其限制减刑。

5月,最高人民法院经研究决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的杨光毅强奸一案调卷审查。调卷审查期间,被害人母亲提出申诉。11月,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指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12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13

十三、 尹某某妨害防疫案

尹某某从事私人客运业务,长期驾驶客车往返于嘉鱼、武汉。1月23日10时至20时,被告人尹某某在无运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两次驾车接送乘客往返于武汉、嘉鱼两地。2月4日,尹某某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截至2月7日,与尹某某密切接触的20人被集中隔离。2月12日,嘉鱼县人民检察院对尹某某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提起公诉,当日嘉鱼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2月14日,嘉鱼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鉴于尹某某具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遂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宣判后,尹某某服判,不上诉。

本案是湖北省涉疫情防控第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犯罪。


14

十四、 康佰馨卖假口罩案

2020年8月21日,备受关注的知名连锁企业康佰馨大药房涉嫌销售假冒口罩案迎来终审宣判,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3人上诉,维持原判。

2020年1月21日至1月26日,新冠疫情在中国内地爆发期间,身为康佰馨大药房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李东,授意其在山西医药企业系统工作的亲戚李俞章,以及李俞章的同学罗涵毅,以低价从山东潍坊高密市的一个体商贩仪新宇处购买了标注为“3M”字样的口罩50万余只,然后高价对外出售。

6月19日,北京朝阳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属于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三人的行为同时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从一重罪处断原则,认定为销售伪劣产品罪。三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明知口罩系疫情防控物资且供求关系紧张,仍低价购进过滤效率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口罩进行销售,其行为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妨害疫情防控,应依法严惩。三被告均表示不服判决,上诉至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15

十五、 黄鸿发特大涉黑案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3月11日二审审结昌江黄鸿发等196人重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系列案件。该组织领导者黄鸿发被判处死刑,其他首要分子和成员分获死缓、有期徒刑,法院还组成资产处置小组对扣押的价值25亿余元的涉案财物进行处置。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以黄应祥为首的黄氏家族恶势力团伙在昌江县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发展壮大。截至案发时,该组织共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多达58起,其中刑事犯罪53起,共触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20项罪名,共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13人轻伤、5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16

十六、 南医大女生被杀案

1992年3月20日22时许,被告人麻继钢在南京市汉中路140号原南京医学院校园内,发现被害人林某独自在教室自习,遂持铁棍将林某胁迫至该教学楼天井处强行发生性关系,期间因遭到反抗,用铁棍多次击打林某头部。后因担心罪行败露,麻继钢将林某拖至教学楼外,将林某头朝下投入窨井后盖上井盖,后又将林某的书包、书本、衣物等随身物品投入旁边另一窨井内。作案后,麻继钢因形迹可疑被校卫队员盘查时逃离现场。同年3月24日,林某的尸体被发现。

法院认为,被告人麻继钢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触犯1979年《刑法》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被告人麻继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朱某某(林某母亲)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17

十七、 杭州来女士失踪案

2020年7月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堡北苑小区发生一起女子失踪案件,杭州53岁的来女士失踪19天,网络上也对该案进行了“全民破案”,网民纷纷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和逻辑分析能力,提出各种破案思路。

7月23日,警方最终在化粪池找到的人体组织,对比了DNA,确定许国利就是嫌疑人。当民警把证据放在许国利面前,最终的真相也浮出了水面。许某某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惠利产生不满,于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来惠利熟睡之际,将其杀害并分尸扔至化粪池内。


18

十八、 家长杀女儿同学案

2018年9月19日下午,被告人林建厦的女儿林某某与同学被害人叶某某(殁年9周岁)发生小摩擦,林建厦因叶某某未按其要求公开向女儿道歉而起意报复。同年9月21日16时15分许,林建厦随身携带事先准备的刀具进入叶某某所在的瑞安某小学,将其带至男厕所并残忍杀害。后林建厦拨打110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公安人员到达将其抓获。经鉴定,林建厦案发时处于精神分裂症缓解期,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建厦持刀故意杀人,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林建厦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虽可对其认定为自首,但因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故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林建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

十九、 302公交车杀人案

辛海平因无端怀疑自己乘坐公交车时被人扎针染上重病而蓄意报复社会。2018年6月22日,辛海平携带剔骨刀在乘坐的陕AN1311的302路中巴车上持刀连续捅刺车上无辜乘客及车下过路群众,致四人死亡,七人轻伤。

2019年1月25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被告人辛海平宣判,认定辛海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辛海平提出上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2019年8月6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对辛海平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依法复核,裁定核准了对辛海平的死刑判决。


20

二十、 “泛亚有色”二审案

2011年11月至2015年8月间,被告单位昆明泛亚有色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单九良与主管人员郭枫、王飚经商议策划,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以稀有金属买卖融资融货为名推行“委托交割受托申报”“委托受托”业务,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给付固定回报,诱使社会公众投资,变相吸收巨额公众存款。被告单位云南天浩稀贵公司等3家公司及被告人钱军等人明知昆明泛亚有色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帮助其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经鉴定,截止2015年8月28日,泛亚有色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近1679亿元,涉及投资参与人员共计135060人,造成338亿余元人民币无法偿还。

2019年3月22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昆明“泛亚有色”案作出一审宣判。一审宣判后,被告单位云南天浩稀贵公司和被告人单九良、王飚、孙浩然、杨国红、张鹏提出上诉。7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天浩稀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被告单位,以及上诉人单九良等21名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职务侵占上诉一案二审公开开庭宣判。对上诉人王飚依法改判为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对其他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和原审被告单位维持原判。



(编辑:李妍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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