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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脑风暴:分布式光伏政策设计(一)

2016-07-13 了解更多→ 何继江

2016年7月11日新华网发布《何继江:分布式光伏发展困境亟待关键政策破局》,几个微信群里对分布式光伏的政策设计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现将部分讨论摘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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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古木(广东发改委):好东西。研究针对性强,建议操作性强。


柯毅(落基山研究所):何博士好。拜读了大作,问题分析得很具体,三项建议也中肯。读后有三个想法,向您和群里的各位专家请教。


临雲:分布式发展电价政策是最大的障碍,正如老师所说,要尽快提高余额上网电价,以保证投资企业获得最大利益。


2

备用费用及相关问题


陈大宇(华北电力大学电力市场研究所):

1、分布式光伏用户应无需向电网企业缴纳备用。这是因为厂网分开后电网并无备用能力,电力系统备用服务由发电企业提供。同时备用辅助服务是为全系统提供,并不能指定到特殊用户。未来电力市场模式下,用户缺少的部分电能量可直接直接在市场上(自行购买或通过售电公司)购买,辅助服务费用随电能量费用一同结算


刘璇(中关村新华新能源产业研究院):

截至目前为止分布式光伏的统计及补贴下发都由电网公司执行,分布式光伏直接交易设计中也继续沿用了这一模式,同时这也是欧洲其他国家所选用的模式。


很赞同并期待您说的未来电力市场模式,供需问题都可以在市场中得到调节。但是个人之前所接触到的备用能源(电力)不仅仅出现在单纯的某个或多个电力用户缺电情况(这种情况可通过电力交易中心或双边交易得以解决)。但提到备用市场还涉及电厂某时段电力过剩,电网稳定,电网阻塞等等情况,考虑的是某地,某区域甚至全国的电力问题,仅通过电力交易解决一部分电力短缺问题不能解决整个社会的电力供需问题,备用市场作为交易市场的补充是必要有益的。因此备用不仅有正备用,国外成熟的电力市场中还会出现“负备用”。


另外运转中的电力交易也不是每笔都可以获得成交或者仅有部分申报电量得以成交,剩下的“余量”购买问题也牵涉其中。不仅是可再生能源发电商,每个发电端在备用市场中都是被调节者,因为备用和电网的调度密不可分;同时也是参与者,可以参与到其中通过配合电网多发或少发电而获取利润。这里的关键是区分明确电力交易市场,备用调节市场及容量市场。


陈大宇(华北电力大学电力市场研究所):

2、分布式光伏的补贴由谁来负责统计和发放?。

3、如何界定分布式与集中式,多接入点模式下,上级电压接入点仍然唯一,那么功率波动超过10兆瓦,调度是要参与干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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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补贴如何处理


柯毅(落基山研究所):

1、您提到“以北京为例进行电价分析,实行峰谷电价,上午10点至下午3点间在1千伏以下接入的工商业用电适用峰段电价1.4元每千瓦时,目前光伏的度电成本已经低于这个数值”。在现有电价下我同意您的分析,但是考虑到电改的大方向是逐步取消交叉补贴,工商业电价从五年或更长时间估计会有明显的下降。以现有电价为标杆,签订长期PPA,实际把这个未知的风险转移给了工商业用户。所以,似乎有必要对工商业取消交叉补贴后的电价做一个预测,消除用户顾虑,提高决策方的知情度。


刘璇:

对您的全面考虑点赞,就发达国家而言,居民用户电价确实都低于大工业及工商业电价;批发电价低于零售电价。下面是一些我想到的问题。


(1)交叉补贴有着它一定的不合理性,同时也是就我国国情而特有的产物,随着电改的推进相信这个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但短期内不认为会被完全取消,工商业用电与居民(特别是一些贫困地区)用电电费负担都是问题,单纯取消交叉补贴降低工商电费而提高居民用电电费将引发另一串社会问题。


(2)现在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电改力度也很大。如果说工商用户就未来取消交叉补贴而降低电价问题有所担心的话,是否对未来有可能出现的绿电购买配额,环境税,碳税,碳证配额等等问题也都会有所担心,这些在其它发达国家也都已经推行。交叉补贴问题不仅针对可再生能源,电价波动因素也不仅限于交叉补贴,以上种种都可能导致电价上下波动,且还没有考虑未来电力市场交易中心交易问题。另外如果绿电配套政策如绿证或配额等得以推行,用户买到的将不仅是电力实物本身,还将会有其它附加的甚至可交易的价值。


(3)未来电价的变化可能会因为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不论从装机容量上还是技术上,从而由于降低边际发电成本而降低电价,对社会而言是美事一桩,更奠定了可再生能源逐步替代传统化石能源的基础。


(4)确实要保持动态的思维看待问题。


4

分布式光伏应调高余电上网电价


柯毅:

2、您提到“位于低压侧的分布式光伏应调高余电上网电价”。这个建议我觉得很合理也必要。给您提供两个案例供您参考。第一案例来自纽约州(“Reforming the Energy Vision”改革),它实现了输电、配电、售电的分离,所以分布式太阳能余电上网,就只付配电费,而不用付输电费。这种分离量化了您提到的“分布式光伏因其接近用户,因而输配成本很低。”这一特性。 第二案例来自加州PG&E电力公司,这个项目和您提出的“就近建设、专业开发、直接交易”基本一致。在闲置屋顶上的光伏所发电上网以credit的记录,电力公司按电量收取一定过网费,credit直接抵扣签订PPA的用户的消费电量。两个案例都有我所的同事专门研究。您如有兴趣,我可以联系他们拿更详尽的信息。


刘璇:

点赞,希望学习到更多。这方面德国情况与您这边也很相似,就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光伏来说分别由市场直接交易(Direktvermarktung)和自发自用电(Eigenverbrauch)两种政策,同时也对低压端接入而不继续升压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免除部分输电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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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伏的发电侧峰谷电价


柯毅:

3、文中建议“有必要试行峰谷电价”。合理的电价设计理论上是协调和刺激需求侧管理的重要手段,成功的例子比比皆是。想请教您及大家,在国内是否有这方面的实践,推广起来的难度在哪里?


徐晓东(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峰谷电价具体多少会变化的,特别是竞价上网之后。但峰谷电价差短期内肯定存在。长期电价可以是计算公式,不一定是具体数字。


刘纯(国网能源院新能源所):峰谷电价也是计划一种机制,并不能实时反映供需矛盾。


刘璇:不完全同意您的看法,峰谷电价应该说是供需矛盾的产物。不然为什么绝大部分情况下不会在半夜实行峰值电价而是近似中午时刻?实时供需反映确实通过现货市场体现的更明显,在我们现货市场还没有建立的情况下,峰谷电价确实有部分计划影响原因,但其背后本质或出发点来说认为还是峰供不应求,谷供过于求导致的。


柯毅:@徐晓东 “长期电价可以是计算公式,不一定是具体数字。”您也同意应该测算一下长期电价,并做一些敏感性分析吗?


刘璇:长期电价模拟,敏感性分析原先国外也做过,但都是基于已经建立起来并且平稳运行中的电力市场为前提的。作为专业所学也特别愿意做这样的研究,但是纯个人认为现在还不是合适的时机,一是我们的市场体系并不明确,政策规定还在逐步细化;二是我们的数据来源准确性问题以及现有数据并不是市场环境中的产物,用发改委的定价模拟未来市场价格,且是规则不明,整个市场大背景不明情况下做出的数据分析研究,准确性和必要性都打问号。但相信未来市场真的起来了还是有必要的,希望所学能早日派上用场。


6

影响分布式光伏的其他因素


临雲:

还有三点影响分布式光伏的发展。

一是中国房顶资源差异较大,优良资源较少。如中国多数建筑使用年限较短,不到30年的较多,城市拆拆建建是家常便饭。即使有较好资源的住宅楼,一般可用面积较少,形成不了规模效益,投资成本不低。厂房、仓储、商业建筑资源不错,但大量使用彩钢板,这种情况下铺设太阳能板,房顶维修次数会很多,房顶维护和运行维护常常会影响光伏运行,减少收入。如此投资商投资慎之又慎。


二是许多企业对分布式光伏不了解不积极,自然不支持,投资商碰鼻现象较为突出,所以要加大分布式光伏知识普及,使用和发展清洁能源要成为企业的责任。


三是现产业园区发展较快,建设时期对园区房顶无分布式光伏建设没有要求,所以当再考虑建设光伏发电时,对承重、美观等要重新计算和考虑,结果有些达不到要求,使楼顶不能利用或不能有效利用。所以住建部等部门应对新建筑提出统一分布式光伏建设标准,从建设时就统一规划,使楼面具备光伏建设条件,从而到达快速有序健康发展的目的。  


蒋宗欣(广东电信规划设计院):

    

从我个人及周围朋友的角度来看,在城市中“就近建设”,已知的阻碍就有投资者对设计安装、资金筹集、运营维护、回收周期长等很多方面的畏难心理作祟,即使有一丝想法也没有然后了,同时找不到专业实力强、信誉好的公司(何老师能不能推荐几家)来做咨询、规划、预算、建设、运营和维护。大胆假设,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是储能设备)能像大排档一样见缝插针般地集中林立于大街小巷,而将闲置待开发的屋面,仅作为布设光伏太阳能电池板的场所,将可能有效的减少单个投资者的前期投入和建设周期,仅需留足分布式光伏发电站的扩容能力就够了,且此电站由专业公司开发建设和管理。发电量按面积均摊到每一位投资者,折合成现金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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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费拖欠


刘纯(国网能源院新能源所) : 思路很好,但难度很大,现在售电公司最大的风险就是用户拖欠电费


李鹏(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拖欠电费好解决,推广预付卡就行了


刘纯:用户的电同时电网和分布式光伏,用谁家的卡?


刘纯 :分布式光伏的卡用完了开关断了,用户继续买网上的电,谁着急?这时候谁求谁?


柯毅:@刘纯 @何继江|清华能源互联网,刘所说的很对。根据我们对分布式光伏开发商的调研,他们的痛点如下:1.拖欠电费 2. 合同期太长,又没有合同的二次市场 3 企业考虑未来电价降低的风险,不愿签订PPA,4 融资费用高


何继江:还可与银行信用绑定,影响贷款利率。这招也挺利害


柯毅:@何继江|清华能源互联网 “还可与银行信用绑定,影响贷款利率。这招也挺利害”,这个思路靠谱。您有关注过用区域链来记录个人和企业的交易记录,建立一个透明安全防篡改的信用体系吗?我的一位同事觉得这件事在国内有极大的前景,但是不知如何下手。


刘璇:电费拖欠问题是个问题,但是在大方向确定后,制度设计比较完善的话觉得也不是个问题,关键是对分布式光伏直接交易推广的确定,之后不论是金融机构介入还是与电网公司合作还是其它细化明确具体流程等有多种探讨解决方式,收电费问题相信是电力市场参与主体都要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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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政补贴


刘纯 :

@何继江|清华能源互联网 提高补贴确实能够暂时解决可再生能源发展问题,但国家还能有多少钱应对每年量的增长和提价的诉求?余电上网电价提高,电网公司出钱?电网公司是企业,有低价的电压和高价的电,先收购哪个?电网电价执行标杆电价,是保证可再生能源无歧视上网的重要基础。为什么大家总想让一个企业无条件把利润转给另外一个企业?这样的政策即使出台,能执行下去吗?你这方案就跟电网公司要给分布式光伏每千瓦补贴2000元初装费是一样的道理。


刘璇:

对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思考认为不应当仅仅站在一个或几个利益集团的经济利润上出发讨论,也不应当仅仅局限在电力行业或国家短期发展上来说。蓝天白云是每个人可享受的基本权利之一,不论是来自电网公司还是发电公司售电公司的大家。继续现在的局面,明显的未来仅在环境治理甚至进出口贸易,旅游招商引资等等方面要付出多于此数倍的代价,当然还有许多未知问题。


(1)可再生能源优先上网发电是欧洲大部分国家的硬性法律规定,也是我们改革需要面临的一个突破。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感觉就像一个学步的小孩是需要国家带一段的。


(2)可再生能源补贴并不是万年不变的,同样动态的思维,初期是要给予一定补贴,但是如果未来成本降低了呢,这些绿电企业自己走向市场了呢,绿电企业和碳交易等等能源衍生品挂钩了之后呢。直接交易是市场化的第一步,未来一定规模发展好了反而会减少国家补贴的负担,这方面国外已有例可查。


(3)关于企业单纯让利而推动另一企业发展这一简单句来说确实没有意义,但希望更多看到的“让利”是的本质,让的是什么,不是一个企业根据自身投资运作所产生的盈利,而是基于信息不公开不对等,市场权限不对等,电网统购统销模式下的所谓隐形的不合理的“利润“。这也恰是本轮电改的痛点所在: 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电网公司能够更好的专注于开发拓展自身业务而让买卖电双方真正有着顺应市场的议价权利。直接交易模式中对分布式光伏过网费问题有调研讨论,其直接开发就地利用的特点对电网输配电等服务而产生的费用微乎甚微,而销售电价是基于上网电价,输配电费,国家重大基金及补贴部分构成的。在各地低压端输配电价并未全部核出情况下,适当调高余电上网电价其实是拿回了分布式光伏发电所节省的过网费用手段之一,合情合理,且还能激励促进分布式光伏大力发展。


袁家海(华北电力大学):


@刘纯 同意刘所。分布式接入产生的费用,它得承当,不能通过电网简单社会化了。那实际上是全体用户在补贴分布式光伏,还要拉上电网增加成本减少收益。

    

刘璇:

观点同上,基于利用电网服务所应产生的输配费用应由分布式光伏承担,但产生多少费用,与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关系是否合理也是关键所在。仔细研究究竟是用户在补贴分布式光伏还是电网,建议关注下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的核算原理和分布式的真正意义。作为能源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电网不论电改前后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其业务的根本核心还是在输配电,包括前面的备用市场的运行(如果展开的话),收益也主要因此合理产生。


9

关于全额上网与政策执行力度


彭立斌(北京君阳投资公司):

全额上网的问题不是能源局有政策就可以执行。在实际操作中,地方或者电网对屋顶分布式全额上网方式控制甚严。出现很多不合理的要求。不过这个也可以理解,比如能源局发了新疆的光伏保底利用小时数,人家新疆却发了个只给保底500小时的文件。这几年,政府发的各种鼓励产业的文件多的是,真正落地的却非常之少,再这么下去,还不如不发。严重败坏国家信用。说实话,现在连银行都不信国家补贴可以到位,金融信用体系的逐步流失,是目前实业走下坡路的最重要原因。这个原因同样是分布式光伏难以推广的最主要原因。遗憾的是,这居然是个恶性循环。


郭焦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必要组织讨论一下,光伏发电政策与实际执行上的落差,分析一下原因及对策。


陈政:长期靠政策靠补助带来的野蛮生长自然难以持续,依赖技术进步实现效率提高成本降低具备真实的市场竞争力,才能迎来真正的行业春天。


刘璇: 同意+1


王鹏:问题确实复杂,多维交织。


彭立斌:我倒是觉得不仅仅是要研究光伏发电政策的落差,其他行业的政策落地同样存在严重落差,这个已经成为严重影响国家信用的大事。我们做企业的都知道令出必行,否则不去不令。这么高大上的国家,却出现令不出中南海的现象,这叫中央政府有何权威可言?


Armstrong:我觉得政策制定者对这些情况都了解,毕竟每年有那么多的调研,只是所代表的利益或者权益不同,所以才有那么多上下不配套的问题。关键是要发展新能源,需要不断淘汰火电,行程替代而且要走规划和技术突破,但现在所有电源都在拼命建,地方政府有利益在,国家下了那么多指标,要脱贫,要投资,要GDP,要维稳,要奔小康……但不给转移支付,地方只能打有钱的央企的主意,所以个人认为是个综合体制的问题,不是那个部门弄个政策出来就能解决问题的。


罗培青(格伏能源):支持何博士研究支持补贴落实问题,探讨如何解决国家信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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