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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荣誉 | 华政研究生法援同一天收到两封来自当事人的感谢信

2016-12-15 华政研究生法律援助中心

       2016年12月13日上午,天空飘着淅沥小雨,华政研究生法援房产纠纷咨询部第一小组于玻璃房值班点值班。九点十五分,一位老人步履蹒跚地走进来,我们依惯例递给他一张案件咨询登记表。我们得知,当事人来自河南省某县的一个村庄,因从小患有小儿麻痹,属于残障人士,无经济收入来源,仅靠最低生活保障维持生活。


       他详细地讲述了咨询事项,大致情形如下:妻子因不满性生活,双方多次发生矛盾,当事人深表无奈,为了平息矛盾,于2011年4月8日在许昌某医院进行手术治疗,术后情况严重恶化。当事人随即与院方协商,但院方一直推脱责任。当事人的病例不慎丢失,院方帮其补办了病例,但补办的病例显示当事人术后情况一切正常。当事人作为弱势群体,加之法律意识薄弱,与医院反复协商未果,后来当事人前往该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援助律师表示必须找到原始病历以及性功能的司法鉴定,并推荐当事人来上海进行司法鉴定。

       当事人走投无路,连夜乘火车来到上海,但司法鉴定中心不接受私人鉴定,必须受法院委托方可进行相关鉴定。当事人心灰意冷,手足无措。此时华东政法大学的一位老师开车经过,看其失魂落魄便停车询问,在了解事情起因后,将其开车带到华政研究生法援玻璃房值班点,临走时给其数百元,当事人顿时在这萧瑟风雨中感受到人间的真情与温暖。


     

       在了解到当事人的详细情况后,志愿者李小龙陪伴当事人来到华阳路值班点寻求律师的帮助,在前去的路上了解到当事人因为手术的失败,妻子带着大女儿离开了他不知踪影,于是只能与小女儿相依为命。到了华阳路值班点,律师表示要想证明该病例造假必须找到原始病历,但因时隔已久原始病历不复存在,无奈又回到了玻璃房。

       志愿者李小龙、李春艳、胡敬雪认为,决不能让这位外乡的低保残障人丧失生活的希望。三位志愿者考虑到他是外乡人,下午得赶回河南,随即决定加班加点为其代写起诉状。起诉状写好后,志愿者们又帮其打印了起诉状复印件以及相关材料,并为其买了午饭。当事人深深感谢我们华政研究生法援的志愿者,并写了感谢信,同时记下了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的地址、值班室电话,并希望能找到给予他帮助的华政老师。

      下午一点十五分,当事人蹒跚地离开了玻璃房。望着其离去的背影,志愿者们感到无比心酸又倍感安慰。



      同日下午,华政研究生法援华阳路值班点也收到了一封来自李女士的感谢信。2009年6月,李女士购买一套公房,2011年准备售出时发现房屋被录入黑名单。经询问发现由于家中一堵承重墙被敲掉,房管办依据2009年7月市房管局的通知将其拉入黑名单,但是李女士表示在购买该房时就没有承重墙。

       为此李女士前来咨询如何提起行政诉讼,小组同学了解情况后发现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但小组同学仍然经过多方努力为其提供解决之道。后来,物业公司和房管办表示只要有机构出具相关证明即可。在志愿者的帮助之下,解决了困扰李女士五年之久的问题。

       李女士兴奋地特来表达感谢,在感谢信中,李女士赞扬了华政研究生法援志愿者无私奉献的精神,为他解决了萦绕心头的烦恼。


       

      

      华政研究生法援谨奉“以我所学,服务社会,为公平和正义而奋斗”的宗旨,积极为社会广大群众释法解惑,排忧解难。我们会不断提高自己,为社会正义和中国法治进程不懈奋斗。



撰稿:李小龙、辛雨灵

摄像:李春艳、胡敬雪、邹晓童

小编:韩史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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