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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克教的第十一任古鲁---《阿迪.格兰斯》

锡克教第十任上师戈宾德·辛格


锡克教于15世纪末由那纳克创立于印度西北部旁遮普地区。它是在莫卧儿王朝时期印度教和伊斯兰教的交流中萌芽的,由于印度教虔诚派运动的开展,后来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宗教。“锡克”是梵文Sikha的音译,原意为门徒。锡克教奉行祖师崇拜制,视祖师为神的使者,其信徒自称是祖师的门徒。锡克教徒非常尊重本教的首领和上师,尊称为“古鲁”,意为“上师”或“师尊”。从第一代上师那诺(1469~1539)算起,到戈宾德·辛格(Gobind Singh,1666~1708)为止,先后共有十位上师。第十位上师戈宾德·辛格被暗杀后,虽然还有其他人继任领导,但都不再称为上师。戈宾德·辛格去世前指定宗教经典《阿迪.格兰斯》(又译:《阿.格兰)为第十一任上师。按照教条,凡承认锡克教义、十位上师和锡克教的著名经典《阿迪.格兰斯》者,皆可成为锡克教徒。

 

 

锡克教奉行上师崇拜制,上师共十任,第十一任是圣经《阿迪.格兰斯》。第一代上师那诺是锡克教创始人,生于拉合尔附近的塔尔万提村(今那诺村),属刹帝利种姓,早年曾从事商业并在拉哈尔政府当过小官吏。他创立了锡克教后,为了宣扬其信仰曾周游印度各地,还到过伊斯兰教圣地麦加和巴格达朝拜。晚年定居旁遮普邦的卡泰普尔,从事宗教宣传。第二代上师恩戈代瓦创造了旁遮普语的古鲁穆奇字母,著有那纳克的传记。第三代上师阿马·达斯为了加强对教徒的管理和传教活动,把教徒分归22个教区,教区设教区长。教区长收受教徒纳贡,莫卧儿帝国分封给教徒的领地,也为教区所占。因而导师的特权逐渐扩大,而成为宗教封建主。第四代上师拉姆·达斯反对歧视妇女,为教徒的婚礼创作了婚歌,并沿袭至今。拉姆·达斯在世时指定其幼子阿周那为继承人,是为第五代上师。此后,上师遂成世袭制。阿周那把锡克教教区组织改为行政机构,并开始向教徒征收租税。这一时期,还在阿姆利则建立了金寺,作为行政管理中心,并成为该教的著名圣地。第六代上师哈戈宾德更将该教发展成为武装的宗教组织。他采用真理国王的封号,腰佩双剑,象征宗教和世俗的双重权力。此后经历第七上师哈尔·拉伊、第八上师哈尔·克里香、第九上师氐戈·巴诃杜尔。


 

 
锡克教符号的圆圈代表没有始终的唯一真神,左右两边的弯刀象征捍卫真理与正义;中间的双刃刀代表做饭的刀具。 



至第十上师戈宾德·辛格时,教徒中占多数的已是农民群众和城市贫民,他们反对教内封建上层人物的特权地位。戈宾德·辛格不得不进行改革,宣布把以前集中在“活神”(即上师)手中的宗教和世俗的最高权力转交给教徒的集体组织——锡克教社团。为同正统印度教划清界限,他规定锡克教徒成年时必须举行特殊的洗礼——剑礼,即用双锋剑搅匀的水洒身。经过剑礼后,男教徒的名字加辛格(狮子),女教徒名字加考儿(公主)。嗣后,又形成了一种叫做“五K”(五种行事,每件事印地文起首字母为K)的习俗,即蓄长发、加发梳、短衫至膝、戴铁手镯、佩剑。男子婚前要集体居住,以全副精力练习刀剑武功。

 

 

锡克教奉行上师崇拜制,上师共十任,第十一任是圣经《阿迪.格兰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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